邢台市林业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标准
2025-05-12 点击量:2806
| 序号 | 事项名称 | 检查标准 |
| 1 | 行政许可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检查 | 1.对照申请材料和行政许可决定,检查相关企业是否按照行政许可决定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。 2.《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工作规范》(DB 13/T 5257—2020)。 |
| 2 | 对森林资源的保护、修复、利用、更新等的监督检查 | 是否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《林木采伐技术规程》(GB/T 45088-2024)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。 |
| 3 | 对在集贸市场外经营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监督检查 | 是否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。 |
| 4 | 对科学研究、人工繁育、公众展示展演等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活动的监督检查 | 是否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。 |
| 5 | 对涉木单位和个人的检疫检查 | 1.是否有违法违规采伐、运输、经营、加工、利用、使用疫木及其制品行为。 2.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。 |
| 6 | 对林草种子质量的监督检查 | 1.造林种草作业设计或合同中对种苗质量的要求。 2.《林木种子检验规程》《草种子检验规程》《林木种子质量分级》《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》等国家标准、地方标准、行业标准。 |
| 7 | 对森林草原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| 是否符合《森林防火条例》《草原防火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。 |